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分为以下五级,一至五级等级逐级增高
第一级
等级保护对象受到破坏后,会对相关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,但不危害国家安全、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。
第二级
等级保护对象受到破坏后,会对相关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严重损害或特别严重损害,或者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危害,但不危害国家安全。
第三级
等级保护对象受到破坏后,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危害,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。
第四级
等级保护对象受到破坏后,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别严重危害,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严重危害。
第五级
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,会对国家安全造成特别严重危害。